2007-03-05

[事業] 賣股票像是賣糖水--補充:集資 5,000 萬比 500 萬容易

原本顧慮篇幅的緣故,又覺得外面有很多書籍都有講到未上市公司的增資、股票買賣……等資訊,都寫得很不錯,想說就不必在此班門弄斧了。

但,既然有朋友有些疑問,又不一定有時間去翻這些書,我就試著用粗淺的方式略微解釋一下唄。

首先,公司(法人)決定事情,不是像小學班會或選舉投票那樣,一人一票,看誰票數多,而是都是看「該決策受到多少 % 股權的同意」。

所以,不管是幾個人(或誰)同意或反對,當一件事情有超過 50% 的股權投同意票,事情就被認定同意執行。

也就是說,假如一個人(或幾個人共同)擁有 51% 的股權,那他(或他們)說了什麼都算,別人,就算總共有 10,000 個股東反對都沒用

因此,就決定了增資時候的股票分配拉鋸戰。

我們可以很簡單的把股票買賣視作「買賣糖水」,而現金就是「原糖」。

一間公司的體質是否健全,以及擁有多少有形與無形資產,也就是所謂的「公司價值」,就決定了「泡糖水」的「調味水」的部分。

為了方便起見,我們把 1 股當作「1 杯」。

反正,市場上只允許你賣糖水(股票)。而且,你想要賣糖水,政府有一定的規定,他們會要求你的糖水要實在(糖水甜度相同,沒有毒素,味道正常),以免顧客受騙。

於是,他們就會檢查你公司有多少「原糖」(現金)、有多少的「調味水」(公司有形與無形價值)、還有多少「糖水」(股票)。


如果要一杯糖水經過加糖、加水,甜度與風味還要一致,該怎麼做呢?

股東們大家都得出原糖、出調味水嘛!原始股東通常就是出一點點「原糖」,加上研發與經營團隊弄出美味的「調味水」,希望吸引後進的股東,出更多的「原糖」,大家和一和,弄出更多杯的糖水來賣咩。

和的方式不好,有人不滿意,自然就談不成交。

後進投資者,當然希望將來「擁有很多糖水」(股數很多)、「糖水好賣」(價格合理、大家願意買)。但是,在他們丟原糖進來的時候,原始公司的團隊,當然也不願意自己的權益被稀釋得太離譜---例如:佔有全公司股票 % 下降得很嚴重,以後能夠決定公司營運的權利就變得很小,甚至戴上「金手銬」完全失去控制權,公司等於完全賣掉

因此,通常都會採取「賣老股換新股」(賣「老糖水」換「新原糖」和成「新糖水」)的作法,就會很容易發生 5,000 萬與 500 萬的差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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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階說明(較複雜,不想瞭解太深可不看):

股票交易市場跟飲料市場類似之處,在於「同樣是『 1 杯糖水』,既使使用的『原糖』量一樣多,甜度完全相同,價格卻不一定一樣,端看消費者覺得糖水價值多少」---這也是股票交易中,決定股價多少的最重要原因之一。

為什麼甜度相同,用糖量相同的糖水,價格會不一致呢?

舉例說明,這就像是同為可樂,「可口可樂」與「百事可樂」或其他可樂,帶給顧客的品牌形象不同,使用的香料與水……等原料的不同,就會造成顧客有喜好的差別。顧客會因此決定「要不要買?」或「以多少錢買?」。

當然,這價格不是單一顧客說了算,而會根據當時市場最多顧客同意的出價(很像拍賣市場)訂出來。這其中還有一些複雜的政府管理與法律規定,在此僅表過不談,有興趣者可以自行查閱股票交易書籍。

所以,一般股票的交易,可以很簡單的來看。

  1. 成立公司:假設每 1 杯「原糖」(現金)價格都是 10 元,剛開始公司實收現金多少錢,就代表擁有多少杯的原糖,將來可以賣多少杯的糖水。例如:收了 100 萬,將來就可以賣 10 萬杯糖水。

  2. 營運:營運過程可以視作「生產糖水」,因為公司的營運方針、產品,使得「原糖」被加了帶有香料與口味的「調味水」,進而變成「糖水」(股票)。以剛剛 100 萬為例,公司營運過一段時間以後,就有 10 萬杯糖水(10 萬股)可以賣了。

  3. 增資:為了公司能擴大營運,就可以「賣糖水」換「原糖」(資金),這就是問題的所在。例如:原公司其實只有 10 萬杯糖水,和當初的 10 萬杯「原糖」。現在想要拿到更多資金,把公司擴大,就只能透過「拿到更多原糖,跟政府登記宣告,所有原糖將來預計賣成多少杯糖水」。

但是,糖水的味道不能太離譜啊!最後決定用多少錢買「糖水」(股票)的,就是顧客(投資大眾)啊!公司上市櫃以後,「糖水」(股票)不夠甜或太難喝,價格就會不好(投資人認定公司價值,換算成每股交易金額)。

所以,要嘛「調味水」超受歡迎,一樣 10 元的「原糖」加進去,最後糖水可以賣 30 元,甚至 300 元;要嘛就只好用「原糖」的 10 元價格來賣。

甚至因為「調味水」不好,倒虧,一杯糖水還得賤賣不到 10 元,即「水餃股」是也。

希望這樣的解釋,可以更清楚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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