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10-03

[有此一說, 轉寄] Google 買回創辦人發跡車庫 - 斥資3630~4290 萬元 計劃保留成活歷史

版主註:

朋友轉寄來鼓勵我的信。不過,我們花的時間不是「短短五個月」,希望也不至於變成「『短短』五年」。 / _ \

這是車庫美國夢的經典範例,但我們不曾有過「台灣」夢台灣只有貪腐的政客與官員、「休管他人門前雪,各人自掃瓦上霜」的冷酷暴發戶,以及「滿島抓不完」的詐騙集團和「寧願錢給詐騙集團騙去,也要冒險賭著撈一票」的短視島民。

在這種「株欏紀」原始環境之中,逼得真正有遠見的投資人(希望我們這次專案結束後,至少可以遇到一、兩位這樣的人),也只能謹慎自保,不敢隨便出手。他們只會等待創業者至少冒出一點頭來,證明自己跟這些愚蠢島民不同,才會開始關注或投入資金

在台灣,只有聽過快要餓死在山上的窮人,從沒聽過任何一個懷抱夢想的初創業者,曾像 Google 的創業者當初一樣,憑著幾句熱情介紹自己夢想的話,就跟某個對他們說:「我現在要去開會,沒時間聽你們的計畫。」的總裁,拿到美金 US$150,000 (約合新台幣 NT$5,100,000 ) 的支票,當作第一筆成立資金---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。

若是同樣的情形發生在台灣,Google 找初創資金的故事,恐怕會演變成下列版本之一:

  1. 總裁說:「自己沒資金就不要出來混!你自己投資多少,我才投資多少。」。

  2. 總裁說:「我出資金,你拿 10% 技術股(台灣根本沒有合法技術股)」

  3. 總裁說:「我投資你多久可以回收?回收比多少?你先回去寫個投資獲利的評估報告,找個保人或拿出房地產,自己先跟銀行貸款,然後明年把年度會計報表給我看,我再考慮看看。」

  4. 總裁叫公司跟他們簽約,到他們公司上班,並允諾會有更大筆的資金,例如:US$1,000,000 ,實際上卻沒拿出來。創業者在合約期間只能拿到僅供餬口的錢,最後還因為合約設計好的陷阱,做好的東西變成總裁他們公司的。

  5. 總裁不肯出錢,創業者跟政府申請「輔助」專案貸款,先寫一大本厚厚的騙人評估書,找到房地產、保人、信保基金,銀行再「考慮」是否核貸。

  6. 總裁不肯出錢,創業者跟政府申請「補助」專案,一樣先寫騙人報告,創業者還要自己先出「一半」以上的資金,因故沒做完還要賠款。
反正,簡單說,這是個「銀行把創貸當抵押型房貸」、「創業者要自行承擔所有風險,並做牛做馬做到死」、「投資者要穩贏或把對方吃死死」的沒有夢想的爛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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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陳智偉╱ 綜合外電報導】全球使用率最高的網路搜尋引擎Google 慶祝創立8 周年,日前買下創辦人布林、佩吉發跡時租用的車庫,成交價含主建築估計約110~130 萬美元(台幣 3630~4290 萬元);而原屋主也因為協助創業有功,早就升格為Google 的副總裁,成為昔日房客的部屬。
Google 發言人墨金森證實,公司已由原屋主、現任Google 產品管理副總裁渥曦綺手中買下這棟具紀念價值的房產,未來計劃保留作為活歷史的一部份,並可能用來接待貴賓,但目前沒有任何具體規劃。

2人的洗澡盆仍在

渥曦綺當年為減輕房貸負擔而決定分租車庫,最後找上曾和她閨中密友約會的布林當房客,租期前後只有短短 5 個月,卻締造當今網路傳奇的關鍵。

布林、佩吉當時以每月 1700 美元(台幣5.61 萬元)租下,幾乎把這座總面積1900 平方呎(53.4 坪)的房舍當成第 2 個家,除在電腦前工作,就只有泡澡放鬆思考,所用的洗澡盆至今還保存在車庫。Google 的創新發明大半在車庫中萌芽,包括全時免費供應無限餐飲的福利制度,也因為布林、佩吉深諳科技人無暇照應日常生活,當年時常「偷襲」渥曦綺的冰箱,才想到提供員工這項特別照顧。

Google 在車庫期只有大約100 萬美元(台幣3300 萬元)資本,如今光現金部位即高達100 億美元(台幣3300 億元),並公開上市為市值1250 億美元(台幣4.13 兆元)的大公司。

車庫形成觀光點

儘管 Google 要求媒體對地址保密,但消息仍然被曝光,造成大批民眾透過Google 搜尋引擎找到座落地點,蜂擁前往拍照,意外形成「 Google 休息站」。美國科技業車庫創業傳奇,包括惠普(HP )也是從1 個216 平方呎(6.07 坪)大的車庫開始,並在 2000 年以170 萬美元(台幣5610 萬元)高價收購作為紀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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